关于组织申报工学院科技重大专项及高层次人才计划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工学院发布时间:2025-04-30浏览次数:26

各研究中心:

加强有组织科学研究,增强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校工学学科高质量发展,工学院拟组织开展工学院科技重大专项及高层次人才计划培育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工学院科技重大专项及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聚焦学校工学学科优势特色,深化行业企业间的协同创新凝练科技需求、组织研发任务和项目实施包括科技重大专项培育高层次人才计划培育

本次计划拟支持科技重大专项培育项目2项,高层次人才计划培育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二、申报类型

1.科技重大专项培育

围绕我科技发展优势领域和重点方向,以促进学校“新工科”建设提升为目标,开展科技创新重点围绕未来材料、智能科学与应用工程、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等产业开展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要求: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到账100万元及以上)为结题验收条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动能。

2.高层次人才计划培育

以培育“新工科”高层次人才计划为目标,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高层次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以及甘肃省飞天学者、领军人才、陇原英才等省级人才。

三、申报要求

1.各研究中心结合研究特色优势及工学院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组织申报1项培育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申报人根据申报要求及类型,填写项目申请书,经研究中心审核后报送工学院。

3.工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各项目需准备5-8分钟PPT汇报),依据评审结果,拟定培育名单

4.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申报国家级等重大重点项目及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5.请各中心于5月7日10:00前将申请书报工学院。

联系人:张国鼎     联系电话:7972708

 

附件:1.工学院科技重大专项培育申请书.docx

2.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docx

 

                                     工学院

                                   2025年4月30日